博監局 暗示無計劃改變有關澳門居民佔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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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監局 暗示無計劃改變有關澳門居民佔股要求

博監局 有關此前外界對於博彩法修訂草案中所提議的一項增加澳門本地執行董事必須持有博企股本的的建議,澳門博監

局已經表態,很大程度上意味著澳門博彩法的任何修改不會偏離當前草案。

根據澳門現行的博彩法,每家博企或獲批准的賭場管理公司都必須有一名執行董事,該名董事必須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

份證,並且持有該家博企至少10%的股份。按照目前的情況,這種持有不需要處於經濟利益或投票控制權,並且可以為

母公司或監督該博企的其他實體利益所持有。

有投資者對於這種控股方面的意圖表示擔憂。博監局曾於上個月披露,正在考慮的澳門博彩法擬議修訂之一即為增加執

行董事的所持股份。

在週一舉行的第四次亦是最後一次公開諮詢會上,亞博匯及不少於三名葡國律師就該擬議條款提出多個問題,博監局副

局長廖志聰在回覆時似乎堅持,股權比例本身可能增加,但在現行股本法的應用上不會有實際變化。

副局長廖志聰解釋稱:「這個10%已在現行博彩法中有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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